沧州师院数学系宿舍违章电器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对学生宿舍内电源、电器使用规定如下:
一、管理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违章用电给学生宿舍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违章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熨斗、电热毯、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等。
2、学生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宿舍内插座只供手机充电、手提电脑使用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相关的小功率电器使用。
3、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及动用其他明火做饭、烧水,焚烧废弃物和纸张。
4、电路发生故障时,须及时通知辅导员老师和系部,安排专业电工修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对电路进行拆、卸及改装。
5、学生工作人员及宿舍管理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了自身和学校的安全,同学们之间也应互相监督提醒,增强安全意识。
二、奖惩措施:
1、违反以上管理规定使用违章电器的学生将给予全院记过处分,没收违章电器并处以100元罚款,同宿舍宿舍长罚款1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元。
2、鼓励逐级举报,向负责检查的学生干部、辅导员和系部老师举报使用违章电器的同学给以100元奖励;举报需实名,系部老师将为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3、系学生会安检部应履行好职责,不定期检查、常抓不懈、公正无私,毎检查出一次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奖励50元。
4、如果使用违章电器行为被系部老师、宿管办老师发现,或被其他同学举报,并非被系学生会安检部查出,系学生会安检部值班人员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沧州师院数学系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