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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数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与综合素质,维护我系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管理行为,参照《学生手册》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评相关规定,制定我系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办法。

一、           基本得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基本得分为100

按期缴纳学费,关心集体,爱护学校,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           加分情况

符合下列各项要求者,在基本得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最高为150.

1、项目加分

项目

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得分

参加

活动

参加校系班级活动

1-2/

 

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

1/

 

获奖

情况

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者

1-3/

 

参加院级比赛获奖者

1-2/

 

卫生

卫生先进宿舍

1-2/

 

文明宿舍

 

特殊

加分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有较大影响者

1-2/

 

学习

英语四、六级通过、计算机二级通过

1-2/

 

职务

加分

 

 

 

学校

表彰

好人好事实绩突出,受学校表彰,给数学系带来良好声誉

1-3/

 

合计

 

 

 

2、职务加分

学生干部加分,以学年为基准。

  

一般

组长、宿舍长(团小组长)、社团负责人

10

7

5

-5

校系学生会成员、班委、团支部成员

13

10

6

-7

校、系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勤工助学负责人

18

13

7

-8

校、系学生主席团成员、团总支书记

20

15

10

-10

学生干部实行动态加分,和工作实绩挂钩。

三、           减分情况

有以下行为和表现者,在基本得分基础上减分,减到0分为止。

项目减分

项目

减分项目

减分标准

减分

课堂

表现

上课迟到、早退

0.5/

 

请假

0.5/

 

旷课(操)

1/

 

违反课堂纪律

1/

 

不文

明行

衣冠不整

2/

 

翻越围墙

2/

 

随手丢垃圾、乱张贴、上课吃东西

2/

 

超常交往

4/

 

卫生

情况

宿舍卫生差

1-2/

 

教室卫生

1-2/

 

恶意欠

交学费

 

10/学年

 

违纪

行为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0/

 

赌博、酗酒、吸烟

10/

 

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造谣、中伤他人

10/

 

盗窃行为

10/

 

受到校内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10-80/

 

另:违法、处分情况,依照法律条款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           实施办法

(一)记录情况

1、加分情况由班长、团支书报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2、课堂表现由学习委员,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3、早操表现体委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4、晚自习由各班长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5、文明行为由团支部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6、卫生情况由卫生委员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7、其他由未明事宜由辅导员负责填写。

8、填写后每月汇总、公示。

(二)评分意义

量化考评分数作为评优、评奖依据,毕业生推荐就业、档案综合排名依据。

 

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