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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数学系资料室借阅规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本室书刊供本系职工借阅,外单位凭介绍信经系领导同意,可在本室阅读,不可带出。

二、教职工没人每次限借3本,借期为一学期,若无他人预借可以续借。

三、除本室资料外,不准携它物入内,按需在相应书架查找,并经管理人员办理借还手续。

四、查阅后按原序放好,严禁乱放。

五、严格借阅手续,登记借阅人,查阅内容,借还日期。

六、一切资料不得点,污损,遗失,否则按图书馆规则处理。

七、工具书,珍贵书,报纸不得外借

八、所需图书如已借出,可预借。

九、借出图书若有必要随时放回。

      十、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禁止吸烟,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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