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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与综合素质,维护我系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管理行为,参照《学生手册》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评相关规定,制定我系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办法。
一、             基本得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基本得分为100
按期缴纳学费,关心集体,爱护学校,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             加分情况
符合下列各项要求者,在基本得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最高为150.
1、项目加分

项目
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得分
参加
活动
参加校系班级活动
1-2/
 
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
1/
 
获奖
情况
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者
1-3/
 
参加院级比赛获奖者
1-2/
 
卫生
卫生先进宿舍
1-2/
 
文明宿舍
 
特殊
加分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有较大影响者
1-2/
 
学习
英语四、六级通过、计算机二级通过
1-2/
 
职务
加分
 
 
 
学校
表彰
好人好事实绩突出,受学校表彰,给数学系带来良好声誉
1-3/
 
合计
 
 
 

 
2、职务加分
学生干部加分,以学年为基准。

  
一般
组长、宿舍长(团小组长)、社团负责人
10
7
5
-5
校系学生会成员、班委、团支部成员
13
10
6
-7
校、系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勤工助学负责人
18
13
7
-8
校、系学生主席团成员、团总支书记
20
15
10
-10

学生干部实行动态加分,和工作实绩挂钩。
三、             减分情况
有以下行为和表现者,在基本得分基础上减分,减到0分为止。
 
项目减分

项目
减分项目
减分标准
减分
课堂
表现
上课迟到、早退
0.5/
 
请假
0.5/
 
旷课(操)
1/
 
违反课堂纪律
1/
 
不文
明行
衣冠不整
2/
 
翻越围墙
2/
 
随手丢垃圾、乱张贴、上课吃东西
2/
 
超常交往
4/
 
卫生
情况
宿舍卫生差
1-2/
 
教室卫生
1-2/
 
恶意欠
交学费
 
10/学年
 
违纪
行为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0/
 
赌博、酗酒、吸烟
10/
 
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造谣、中伤他人
10/
 
盗窃行为
10/
 
受到校内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10-80/
 

另:违法、处分情况,依照法律条款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             实施办法
(一)记录情况
1、 加分情况由班长、团支书报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2、 课堂表现由学习委员,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3、 早操表现体委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4、 晚自习由各班长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5、 文明行为由团支部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6、 卫生情况由卫生委员记录,并由辅导员批准后填写。
7、 其他由未明事宜由辅导员负责填写。
8、 填写后每月汇总、公示。
(二)评分意义
量化考评分数作为评优、评奖依据,毕业生推荐就业、档案综合排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