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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系教学督导分委员会是学校督导检查教学工作的辅助机构。它围绕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教学改革发展目标,有效地开展教学督导检查工作,促进我系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教学督导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主要的工作职责

1、每学期初制定活动工作计划。

2、督察日常教学工作,听课了解教师上课、学生学习出勤情况。

3、每学期对全系教师进行教案检查一次。

4、听年轻教师课,帮助年轻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5、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有关动态。

6监督考试成绩的管理,抽查学生考卷,检查教师评卷情况。

7、督察学生考风考纪情况。

8、年终向学院提交教学督查工作总结材料和教师的教学效果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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