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本系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决策机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的专家组成。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员由系推荐后校长聘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由教学副校长主管。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审议数学系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教学改革措施、以及数学系提出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数学系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审定数学系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评议,推荐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4、评定系级优秀教材,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名单。
5、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6、评定系级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及系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审议、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7、会同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8、年初讨论、审定教学经费预算报告和重大教学投资项目。年终审查教学经费情况。
9、完成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其他职能。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