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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北省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精神,推动我校专业建设提升水平、彰显特色,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根据我校“十三五”规划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

 

(一)按照高校专业建设要“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要求,通过优势特色专业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多个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省内前列的本科专业,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和强化在省内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领先优势,部分专业高标准通过国内专业认证,率先成为省内一流、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标杆。力争通过 5 年建设,建成一批服务沧州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一批服务区域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应用型专业;一批服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特殊需求的特色专业;一批服务地方文化保护与发展的特色专业。

 

(二)大力扶持多个能为沧州区域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有发展潜力的本科专业,积极改善专业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增强为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省内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骨干。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服务导向。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要立足于为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的基本职责,以沧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专业办学同产业行业的协同对接,以服务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为目标,融入产业链和创新体系,把技术革命、产业发展的人才、技术需求和社会发展、民生急需作为建设的出发点,突出专业的产业特征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地区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服务。

 

(二)坚持竞争择优。遴选标准及权重,30%看专业办学条件;30%看社会评价,包括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对学校满意度以及近年来本专业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20%看教育教学改革;2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优势专业实行充分竞争,特色专业实行竞争与扶持兼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中期建设评估不合格项目予以淘汰,空缺出名额以适当方式适时补入。

(三)坚持示范引领。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要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协同带动相关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优势特色的专业团队,并促进我校完善专业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保持专业同产业行业的密切关系,切实推进我校教育质量内涵发展。

 

(四)坚持质量导向,突出实效。明确建设目标和路径,改革和保障措施精准有效,突出自我超越和进步度,把社会是否满意、学生是否受益、同行是否认可作为建设成效评价的标准。

 

三、建设任务

 

明确分类定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中的定位和突破方向,在各自层次、领域办出特色和水平,对专业结构具有示范、赶追、补强、填补空白等价值。

 

(一)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推进专业课程建设,编写或选用高水平教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改善实习实训条件,系统设计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习实践管理。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推进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确保专业教学用房、教学仪器设备、专业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充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生均教学资源水平处于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前列。

 

(二)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制定实施体现专业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在职培养和培训效果。促进“双师型”教师成长,充实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确保专业教师特别是高水平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教学。通过项目建设,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育人作风优良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凝成一批优秀的教学团队,成为省内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新秀、名师争相竞出的高水平教学人才高地。

 

(三)深化专业教学改革。与时俱进,加快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本科专业教学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学分制、导师制、弹性学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专业踊跃参与校级教改项目研究,努力培育重大教学研究和标志性成果,并在市级及以上层次教改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中,比省内同层次同类型专业竞得明显优势。

(四)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建立健全本科专业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促进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需求的紧密对接。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机制,深入推进专业办学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通过项目建设,推动本科专业完善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深化产教融合。建设校企合作、

(四)考核和验收。入选项目实行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建设中期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将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计划,对照评价标准,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全面考查建设任务达成情况。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将被授予“沧州师范学院特色专业”称号。

 

五、项目经费

 

学校将加大对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根据建设内容足额安排经费预算,并按照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要围绕建设任务,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专业课程

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开发、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

校地合作、国际合作平台,高度集成人才培养、继续教育、技术创新、科技服务、智库建设和创新创业活动,促进专业与产业、人才培养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

 

(五)强化专业社会服务。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扎实开展专业教学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确保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专业社会培训,积极承接和开发社会培训项目,为行业企业和社会有需要人员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终身教育服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服务能力。汇聚优质人才、科研资源,打造服务“智高点”,为产业行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供给、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服务,提高专业对接产业、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实现从适应服务向支撑引领的转变。

 

四、项目实施

 

(一)时间和方式。2017 年至 2022 年。实行分类分期组织,2017 年 4 月先行组织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5 月组织遴选评定,公布后开展项目实施。

 

(二)范围和数量。立项专业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现行本专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全校计划评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5-8 个。

 

(三)申报和遴选。以学院为单位,在各学院申报限额内申报。学院内部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择优申报。学院要根据优势特色建设专业不同侧重,对照沧州地方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根据本校专业办学实际,将本学院最有优势、最具特色且整体带动强的专业择优推荐上来。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各学院需撰写申报专业 2017-2022 年建设任务书(含建设任务清单,每个专业不超过 5000 字)。

 

学院申报后,学校将对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专业遴选结果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