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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数学系期末阅卷工作要求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1、阅卷工作包括研究评判试题、合分统计以及审查校正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细致准确、人员回避、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紧密配合,遵守阅卷程序和纪律,按时作业,提高效率,保证阅卷过程及结果的可信度。

2、教研组长为各阅卷组组长。阅卷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数学系流水阅卷工作室。

3、阅卷组长职责:按时领取、收存(按顺序)、上缴试卷及有关资料;及时处理并汇报阅卷工作中的问题;根据本组人员结构合理安排阅卷任务;集体阅卷坚持流水作业,要求并监督阅卷人员按所阅试题顺序号有序就坐;监督阅卷过程、审查评判的试卷及成绩;掌握人员分工、初步统计、违纪等情况。

4、阅卷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组长安排,不得推诿扯皮或拈轻怕重,影响工作进度。

5、阅卷前必须认真阅读试题和参考答案,研究并预见可能出现的解题过程和答案,严格按同一标准评分,做到评判准确、估足估够、合理得分并按要求规范的写到指定位置,不得漏评、错评。

6、阅卷期间不得随意拆封、偷看、泄密,不得相互聊天、攀谈,不得随意频繁地走动,不得随意或借故离开评卷现场,不得无所事事,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查阅试卷成绩。要自始至终坚守岗位,兢兢业业认真阅卷。

7、阅卷一律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阅卷要有批阅痕迹,在有错误的地方用下划线“______”标明。评分时一律按得分(正分)标示,不按失分(负分)标示。大题、小题均要标示得分,最后大题得分要登记在试卷标头上对应的分数框内,并签名。

8、合分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分。

9、登分要求四人一组,二人读卷面分数,二人录入教务系统,互相监督,确保结果不出纰漏,真实有效。

10、凡因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不遵守考试阅卷工作制度或弄虚作假(包括篡改成绩等)造成失误者和一定影响者,将按学校制度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