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专业的历史,特色,学科发展及教学资源状况)
沧州师院数学系始创于1958年,1976年4月恢复建校,1978年9月开始招收数学教育专业专科生80人,数学系是沧州师专最早创建的三个系之一。2010年学校升本数学系开始招收本科生。至今共招收5097本专科名学生。
沧州师院数学系于1993年第一批增设非师范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制三年, 2001年1月计算机专业与数学系分离独立建系。2002年新增应用数学专业,2006新增金融与保险专业,2010年招收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生。
数学系有一个资料室,有两个学生使用机房(120台),一个教师使用机房(20台)。
二、培养目标:
为地方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较好的数学素养,具备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从事数学教育与研究能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够胜任中等学校数学教学与教育研究的专门人才。
三、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主要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教育教学理论,受到教学及教育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数学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2、熟悉教育法规,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以及数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并具备应用上述理论从事数学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技能;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文字处理和一定的编程能力,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数学教学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6、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科发展历史和本学科的新发展,有较好的人文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外语阅读能力。
四、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
五、主要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大学物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泛函分析、抽象代数、高等几何、数值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数学史与数学文化、大学计算机基础、数据库及其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等。
六、主干学科:数学
七、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 195 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50 学分,专业选修课 25 学分,其它选修课 20 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6学分)。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沧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理学 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