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数学知识和计算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数学师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教育教学理论,接受教学及教育研究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数学素养,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自信宽容的态度、团结协作的精神;
2、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坚实的的数学理论基础,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3、熟悉教育法规,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以及数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并具备应用上述理论从事数学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文字处理和一定的编程能力,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数学教学的能力;
5、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终身学习的能力。掌握本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6、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能力与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同时具备乐教、懂教、会教、善教等教师教育专业素养。
7、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
四、主要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大学物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泛函分析、抽象代数、高等几何、数值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数学史与数学文化、大学计算机基础、数据库及其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等。
五、主干学科:数学
六、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 211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82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8学分),专业选修课 23 学分,其它选修课 6 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6学分)。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沧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理学 学士学位。
_11培养方案印刷版--数学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