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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我校教学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本科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品课程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我校专任教师,并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课程教学队伍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3.申报课程须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使用较高水平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辅助资料(包括教案、习题集、试题集、实验指导、课件及其他教学资料)。

4.注重教学研究,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教学改革、因材施教、素质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成果。

5.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有实验环节的课程重视加强实验教学,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根据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每个学院申报1门课程。

2.学校将于10月中旬组织精品课程评选专家组进行评审,审查申报材料,并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 《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度精品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 拟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指导、讲课录像(以光盘形式,45分钟,录像需能够反映教师风范以及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材料。

3. 其他说明材料(可将获奖证书、自编教材或获奖教材的封面、实验实践场景等辅助材料制作成电子版材料;若没有,也可不提供)。

4. 以上材料请于2017109日前交至教务处。

附件:

1.《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度精品课程申报书》

 2.《河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

 

教务处

2017915